第二个反驳是,HSA 和 HRA 资金相当于员工的工资,与工资一样,是员工可以随意支配的钱。正如我们致力于宗教自由的价值一样,我们也致力于个人自主的价值。雇主不得因为员工以雇主反对的方式花费工资而扣留员工所挣的工资。像 Hobby Lobby 或 Mardel 这样的宗教雇主不能拒绝支付员工的工资,因为他们担心员工会用其中一部分收入购买他们反对的避孕方式。雇主提供的 HSA 和 HRA 资金,就这些目的而言,相当于工资,属于员工自主权的一边,将雇主的宗教权利与员工对自己资金的控制划清界限。
避孕强制令是一项理性人士真诚反对的政策。一个致力于真正多元化的社会应该包容宗教少数派的真正 賭博數據 多元化观点 。基于 HSA/HRA 的避孕强制令豁免就是这样一种包容。然而
泽林斯基爱德华·泽林斯基是叶史瓦大学本杰明
多佐法学院的莫里斯和安妮·特拉赫曼法学教授。他是《所有权社会的起源:固定缴款模式如何改变美国》一书的作者。他的每月专栏刊登在 OUPblog 上。
五十多年来,强迫失踪一直是国家恐怖和正义缺失的象征。在这种令人发指的做法下,人们被逮捕或绑架,秘密拘留,然后“消失”。受害者的一切痕迹都被刻意抹去:没有记录,没有信息,没有尸体。亲属和整个社会都承受着命运不明所带来的心理和物质后果,而肇事者却永远逍遥法外。
强迫失踪远非“普通”绑架,两者的区别远不止赎金问题。它与类似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国家参与了其策划和实施。作为一种典型的“国家犯罪”,强迫失踪只能由国家官员实施,或在其授权、支持或默许下实施。
国家参与是传统强迫失踪定义中的一个背景要素
虽然专制政权为实施政治对手的失踪而运行的国家机器的典型模式仍在世界许多地方发挥作用,但与国家无关的行为者越来越多地将同样的模式应用于自己的政治、军事或纯粹的犯罪目的。从哥伦比亚和墨西哥的贩毒集团到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武装团体和洪都拉斯的种植园,都在实施与强迫失踪非常相似的行为,尽管与国家无关,后者往往无法或不愿阻止他们或伸张正义。
法律必须反映现实才能发挥作用。新模式的出现暴露了法律空白的存在,并引发了关于是否应该将强迫失踪的定义向私人开放的争论。由于犯罪的复杂性实际上排除了单独犯罪者的可能性,上述问题主要涉及非国家武装团体,并定义为:在没有国家参与的情况下发生的“失踪”是否应被视为强迫失踪,为什么?
考虑到实践中的最新发展,《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起草者试图扩大强迫失踪的定义,以至少涵盖一些新出现的模式。因此,《罗马规约》规定,如果强迫失 邮寄线索 踪是由国家或政治组织实施,或在其授权、支持或默许下实施,则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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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原则上应该赞扬将法律更贴近新现实的举措,但这一现象的复杂性要求不能给出简单的答案。强迫失踪在目标、后果和构 人工智能创造图像:充满视觉可能性的全新世界 成要素方面与国家有着内在联系,削弱这种联系需要彻底重新制定定义。将强迫失踪编入法典作为一种独特的犯罪有助于强调国家而非个人的责任。同时,在大多数情况下,类似行为可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得到有效处理。强迫失踪的“私有化”将消除国家对非国家行为者的污名,同时实现有限的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