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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十二月是人权月,十二月十日是人权日。对于奥巴马总统来说,还有什么比现在更好的时机来兑现其关闭关塔那摩湾监狱的承诺,并对 9/11 事件后美国政府侵犯人权的行为展开调查呢?

法治是明确的

《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AT)由里根总统于1988年4月18日签署,并于1994年10月21日经美国参议院三分之二的投票批准为条约。CAT规定“任何特殊情况,不论是战争状态、战争威胁、内部政治动荡或任何其他社会紧急状态,不得作为 准确的手机号码列表 实施酷刑的理由”(第2条第2款)。CAT第12条要求签署国美国和英国“确保其主管当局在有合理理由相信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发生了酷刑行为时,迅速进行公正的调查”。美国宪法第六条规定,此类条约“应为国家的最高法律”。

酷刑绝不能以“较小的邪恶”来辩护

查尔斯·弗里德曾是哈佛大学法学教授,也是里根总统任期内的副检察长,他同意他儿子、哲学家格雷戈里·弗里德的观点,认为酷刑永远都是不正当的,而且酷刑从来都不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弗里德夫妇是《因为酷刑是错误的:恐怖时代的酷刑、隐私和总统权力》一书的合著者,他们声称“布什政府下令实施酷刑,违反了法律,对行政权力的解释是对宪法的嘲弄,是对公众道德的侮辱。”他们正确地指出“如果我们不谴责、起诉和惩罚实施酷刑 不人道或有辱人  的人和下令实施酷刑的人,那么事后我们就成了帮凶 邮寄线索 ”格雷戈里·弗里德主张现在就进行刑事起诉,查尔斯·弗里德认为这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但坚持认为至少“应该进行解释、揭露和否认”。然而,许多美国法院却援引“国家机密”原则,为虐待和酷刑的实施者提供豁免权。英国方面致力于对发生的事情进行公开调查,寻求补救的酷刑受害者

诉讼也已获得成功

2002 年 1 月 11 日,在古巴关塔那摩湾海军基地 X 不人道或有辱人  光营,身穿橙色连体衣的被拘留者在宪 使用关键词优化字幕 兵的密切注视下坐在拘留区,等待被送往临时拘留设施。被拘留者将接受医生的基本体检,包括胸部 X 光检查和抽取血液样本以评估其健康状况。国防部照片由美国海军一等士官 Shane T. McCoy 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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